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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来源: | 作者:经士智库 | 发布时间: 2023-10-25 | 260 次浏览 | 分享到:

经士智库赴柬埔寨参加第二届“金边论坛”

2023年10月25日,经士智库创始人兼总裁田士臣赴柬埔寨参加第二届“金边论坛”(Second Phnom Penh Forum, PPF2),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小多边主义:东盟中心地位与大国竞争(Minilateralism: ASEAN Centrality and Great-Power Rivalry)”。论坛由柬埔寨皇家研究院柬埔寨国际关系研究所主办,来自韩国、印尼、中国、澳大利亚等多国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东盟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田士臣在第一节会议“东盟中心主义与小多边主义(ASEAN Centrality and Minilateralism)”发言 。东盟的中心地位的落实不仅指在形式上,而且更应该在实质上实现。在形式上,一种简单的理解就是它需要所有东盟国家的共识。但是,东盟的中心地位从来都不仅仅指一国一票。实质上,在实施东盟中心性原则时有几个关键发挥作用。田士臣就此做了分享并回答了观众提问。

一是东盟中心原则首先意味着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拥有制定东盟议程的合法权力,既包括东盟议程设置的主题或内容,也包括如何排列其优先事项。然而,就东盟议程设置的主题和优先事项而言,在现实中很容易被许多外来者有意或无意地误导。比如,当东盟像许多国家一样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迫切需要重振经济时,它被迫将俄罗斯-乌克兰冲突、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等纳入其议程;当资源本应或本可用于救灾、人道主义危机和气候变化时,它们却被转用于武装竞赛,以应对人为的国家安全关切;当这个地区的每个国家都在努力实现和平与繁荣的时候,他们经常被推到一个在大国竞争中选边站的境地。在这里,让我澄清一点,中美竞争是强加给中国的,中国并不想要这样的竞争。

第二,东盟中心原则的落实也需要在国际法规则设定的边界以内。亚太人民在解释和适用国际法时往往面临着明显的双重标准劫持,特别是我们面临着同时适用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和美国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vs. American International law)的尴尬局面。航行自由、台湾局势中使用武力、俄罗斯-乌克兰/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福岛核污染等等都涉及到这个问题,所所反体现的双重标准反映出西方在道德节操(moral integrity)上存在很大问题。

第三,东盟中心地位原则也伴随着责任和义务。他们有责任和义务促进东盟和全世界人民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他们还有责任代表和发出全球南方的声音,这涵盖了该地区的大多数国家。重要的是,东盟的中心地位意味着东盟自己应做出努力使其议程设置不被大国竞争所劫持,它们的议程设置应侧重于东盟人民的和平与繁荣。东盟中心地位意味着他们会做对东盟人民最有利的事情。

最后,东盟中心地位原则也意味着对亚洲文化的包容性共存。这一点,与经士智库提出的文融中心(GGI Center for Inclusive Co-existence of Civilizations)概念相符合,经士智库建立这一中心就是与亨廷顿文明冲突理论(Clash of Civilizations)相对应提出一套文明互鉴共存的理论来指导国际实践,助力实现全球和平、繁荣与稳定。

编辑|大琳

审阅|田士臣